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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研究院 資訊科學研究所

所內事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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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聘申請流程及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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啟動

篩選
備註

資料不完整恕不受理。

申請文件

  1. 新聘案送審表
  2. 受評審人【審查人迴避(例:指導教授)檢核表】。
  3. 完整個人履歷: 包括學歷、經歷等。
  4. 歷年著作目錄或研究成果列表: 包括期刊論文、會議論文分列,請詳列作者順序等。
    註: *新聘請務必於歷年著作目錄中標示或另表列出代表性著作。
  5. 研究成果說明:指出最重要的貢獻與成績等。
  6. 未來研究方向之說明。
  7. 完整代表性著作目錄+論文全文。

    註:
    *請將論文匯入【範本】內並編頁碼。
    *若非第一作者/corresponding author 請務必寫出各篇著作之主要貢獻。

  8. 英文推薦信三封(可與申請文件一併寄送或請推薦人單獨寄送)。
  9. 資料檢核表
備註

建議提供下列有利聘案申請資訊,有利聘案審查(但非必要):

篩選

經篩選通過後,將通知申請者備妥申請文件1-2項。

備註

請將文件(Word)電子檔寄至 awu@iis.sinica.edu.tw

人事委員會初審

  1. 人事委員會將視聘案需要,不定期開會審理。
  2. 於受理後將依各聘案狀況成立該聘案之聘審小組並選出主辦委員。
備註

人事委員會視需要召開,約1-2個月/次。

審查委員審查

  1. 由主辦委員確認「送審名單」、【須迴避名單】。
  2. 秘書寄送邀請信徵詢委員審查意願,並寄送審查包給有意願審查的委員。
  3. 副研究員續聘同時辦理長聘者,審查人無需另撰審查意見,但須另外說明推薦長聘理由。
備註
  1. 外審時間約1-2個月。
  2. 若因申請人優異,為爭取時效而採不送複審,則需具體敘明優異性及時效性。

人事委員會複審

  1. 彙整外審意見,並票決是否推薦該申請案。
  2. 將外審意見摘要抄送申請人提出答辯(若外審意見無建議或提出問題則可免)。
  3. 撰寫「聘審小組綜合報告」。
  4. 通知秘書所內需迴避人員(可使用【聘任案件審查迴避檢核表_聘審小組】)。
備註

人事委員會視需要召開,約1-2個月/次。

所長審查

  1. 若申請人獲推薦→經所長同意→主辦委員邀請申請人至所公開演講及面談。
    註: 本所將支付演講費並視需要支付交通費、住宿費。
  2. 於所務會議後撰寫「所長推薦單」。

所內公開閱覽參閱

備註

閱覽資料不含審查意見及聘審小組綜合報告

所務會議 / 諮詢委員會投票

  1. 討論: 助研究員以上(含)研究人員皆可參與。
  2. 投票: 低於受評人申請級別者應退席(研究技師、列席人員)。
  3. 副研究員新聘同時辦理長聘:僅研究員+特聘研究員可參與討論+票決(新聘、長聘分開票決)。
備註

送院審查

依院方對各類聘案所需文件造冊發文送院辦理 (院方聘審會議通常於雙數月擇期開會)。
註: 兼任、合聘研究人員之新聘比照上述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