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動
篩選
- 備妥下列申請文件(3-9項)電子檔寄至 recruit@iis.sinica.edu.tw
- 文件格式:
- 推薦信、完整代表性著作目錄、論文全文 → PDF檔格式。
- 其餘所有文件 → Word檔存檔寄送,以利彙編。
備註
資料不完整恕不受理。
申請文件
- 【新聘案送審表】
- 受評審人【審查人迴避(例:指導教授)檢核表】。
- 完整個人履歷: 包括學歷、經歷等。
- 歷年著作目錄或研究成果列表: 包括期刊論文、會議論文分列,請詳列作者順序等。
註: *新聘請務必於歷年著作目錄中標示或另表列出代表性著作。 - 研究成果說明:指出最重要的貢獻與成績等。
- 未來研究方向之說明。
- 完整代表性著作目錄+論文全文。
註:
*請將論文匯入【範本】內並編頁碼。
*若非第一作者/corresponding author 請務必寫出各篇著作之主要貢獻。 - 英文推薦信三封(可與申請文件一併寄送或請推薦人單獨寄送)。
- 【資料檢核表】
備註
建議提供下列有利聘案申請資訊,有利聘案審查(但非必要):
- 於CV中:擔任期刊之編輯或論文評審、擔任學術會議之委員或主席、國科會研究獎助及其他任何獎勵或榮譽、著名學者推荐函、學會活動、專利或著作權等。
- 為利作業,請於啟動後2週內備妥申請文件。
篩選
經篩選通過後,將通知申請者備妥申請文件1-2項。
備註
請將文件(Word)電子檔寄至 awu@iis.sinica.edu.tw
人事委員會初審
- 人事委員會將視聘案需要,不定期開會審理。
- 於受理後將依各聘案狀況成立該聘案之聘審小組並選出主辦委員。
備註
人事委員會視需要召開,約1-2個月/次。
審查委員審查
- 由主辦委員確認「送審名單」、【須迴避名單】。
- 秘書寄送邀請信徵詢委員審查意願,並寄送審查包給有意願審查的委員。
- 副研究員續聘同時辦理長聘者,審查人無需另撰審查意見,但須另外說明推薦長聘理由。
備註
- 外審時間約1-2個月。
- 若因申請人優異,為爭取時效而採不送複審,則需具體敘明優異性及時效性。
人事委員會複審
- 彙整外審意見,並票決是否推薦該申請案。
- 將外審意見摘要抄送申請人提出答辯(若外審意見無建議或提出問題則可免)。
- 撰寫「聘審小組綜合報告」。
- 通知秘書所內需迴避人員(可使用【聘任案件審查迴避檢核表_聘審小組】)。
備註
人事委員會視需要召開,約1-2個月/次。
所長審查
- 若申請人獲推薦→經所長同意→主辦委員邀請申請人至所公開演講及面談。
註: 本所將支付演講費並視需要支付交通費、住宿費。 - 於所務會議後撰寫「所長推薦單」。
所內公開閱覽參閱
- 於所務會議(特聘案則於諮詢委員會)至少一周前,開放申請人的申請基本資料公開閱覽。
- 各案閱覽期間秘書將email通知全所研究人員。
- 申請者資料限於秘書室現場閱覽。
備註
閱覽資料不含審查意見及聘審小組綜合報告
所務會議 / 諮詢委員會投票
- 討論: 助研究員以上(含)研究人員皆可參與。
- 投票: 低於受評人申請級別者應退席(研究技師、列席人員)。
- 副研究員新聘同時辦理長聘:僅研究員+特聘研究員可參與討論+票決(新聘、長聘分開票決)。
備註
- 所務會議: 於單數月第二周周一開會。
- 諮詢委員會: 視案件需要不定期召開。
- 投票為無記名;有表決權者須有2/3以上出席,達1/2同意始算通過。
- 會議中須迴避人員不計入投票人數。
送院審查
依院方對各類聘案所需文件造冊發文送院辦理 (院方聘審會議通常於雙數月擇期開會)。
註: 兼任、合聘研究人員之新聘比照上述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