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動
- 由所長提出(經當事人同意)或
- 由本院至少3名學門相近專任研究員推薦(經當事人同意、需備推薦函註明學術貢獻)或
- 由當事人自行提出(請備妥CV與所長預約面談)
備註
升等案: 第一次申請未通過,自確認日期起1年後且有新增研究成果者,方得再提出。
申請文件
- 【升等/長聘送審表】
- 受評審人【審查人建議名單】及【應審查迴避檢核表】。
- 完整個人履歷: 包括學歷、經歷等。
- 歷年著作目錄或研究成果列表:包括期刊論文、會議論文分列,並詳列作者順序等。
(註: 請標示出上次聘案後之論文或另表列。) - 研究成果說明: 指出最重要的貢獻與成績等。並說明與就任現職時所提出之代表作品之區隔。
- 未來研究方向之說明。
- 完整代表性著作目錄+論文全文
註:
*請將論文匯入【範本】內並編頁碼
*若非第一作者/corresponding author 請務必寫出各篇著作之主要貢獻 - 【資料檢核表】
備註
建議提供下列有利聘案申請資訊,有利聘案審查(但非必要):- 於CV中:擔任期刊之編輯或論文評審、擔任學術會議之委員或主席、國科會研究獎助及其他任何獎勵或榮譽、著名學者推荐函、學會活動、專利或著作權等
- 本所聘任案件審查迴避檢核表。
- 為利作業,請於啟動後2週內備妥申請文件。
文件繳交方式及格式
- 完整代表性著作目錄+論文全文 → PDF檔格式,
其餘所有文件 → Word檔存檔寄送,以利彙編。 - 請將完整文件電子檔寄至 awu@iis.sinica.edu.tw
人事委員會初審
- 人事委員會將視聘案需要,不定期開會審理。
- 於受理後將依各聘案狀況成立該聘案之聘審小組並選出主辦委員。
備註
人事委員會視需要召開,約1-2個月/次。
審查委員審查
備註
外審時間約1-2個月。
人事委員會複審
- 彙整外審意見,並票決是否推薦該申請案。
- 將外審意見摘要抄送申請人提出答辯(若外審意見無建議或提出問題則可免)。
- 撰寫「聘審小組綜合報告」
- 通知秘書所內需迴避人員(可使用【聘任案件審查迴避檢核表_聘審小組】)
備註
人事委員會視需要召開,約1-2個月/次。
所長審查
- 若有答辯書,請申請人備妥後與所長預約面談。
- 於所務會議後撰寫「所長推薦單」
所內公開閱覽參閱
- 於所務會議(特聘案則於諮詢委員會)至少一周前,開放申請人的申請基本資料公開閱覽。
- 各案閱覽期間秘書將email通知全所研究人員。
- 申請者資料限於秘書室現場閱覽。
備註
閱覽資料不含審查意見及聘審小組綜合報告
所務會議 / 諮詢委員會投票
討論+票決: 低於受評人申請級別均應退席。
備註
- 所務會議: 於單數月第二周周一開會。
- 諮詢委員會: 視案件需要不定期召開。
- 投票為無記名;有表決權者須有2/3以上出席,達1/2同意始算通過。
- 會議中須迴避人員不計入投票人數。
送院審查
依院方對各類聘案所需文件造冊發文送院辦理 (院方聘審會議通常於雙數月擇期開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