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動
- 由所務會議推薦(迴避人員: 當事人、副+助研究員)或
- 由諮詢委員會3名委員推薦(需備推薦函) 。 → 適用於一般所內研究人員升等/新聘之案件
申請文件
- 【特聘送審表】
- 推薦函3份 (啟動方式2者適用)
- 最高學歷證明
- 經歷證明文件
- 歷年著作目錄或研究成果列表:包括期刊論文、會議論文分列,並詳列作者順序等。
(註: 請標示出上次聘案後之論文或另表列。) - 研究成果說明: 指出最重要的貢獻與成績等。並說明與就任現職時所提出之代表作品之區隔。
- 未來研究方向之說明。
- 完整代表性著作目錄+論文全文
註:
*請將論文匯入【範本】內並編頁碼
*若非第一作者/corresponding author 請務必寫出各篇著作之主要貢獻 - 【資料檢核表】
備註
建議提供下列有利聘案申請資訊,有利聘案審查(但非必要):
- 於CV中:擔任期刊之編輯或論文評審、擔任學術會議之委員或主席、國科會研究獎助及其他任何獎勵或榮譽、著名學者推荐函、學會活動、專利或著作權等
- 本所聘任案件【審查迴避檢核表】。
- 為利作業,請於啟動後2週內備妥申請文件。
文件繳交方式及格式
- 完整代表性著作目錄+論文全文 → PDF檔格式,
其餘所有文件 → Word檔存檔寄送,以利彙編。 - 請將完整文件電子檔寄至 awu@iis.sinica.edu.tw
聘審小組初審
5-9位委員組成,由學諮會委員擔任或由所長聘請院內、外學者擔任
備註
無固定會議時間,視需要召開審理。
審查委員審查
備註
外審時間約1-2個月。
聘審小組複審
撰寫「學術成就說明書」
備註
無固定會議時間,視需要召開審理。
所內公開閱覽參閱
- 於諮詢委員會至少一周前,開放申請人的申請基本資料公開閱覽。
- 各案閱覽期間秘書將email通知全所研究人員。
- 申請者資料限於秘書室現場閱覽。
備註
*閱覽資料僅限申請資料
*審查意見及學術成就說明書限學諮委員參閱
所務會議 / 諮詢委員會投票
由諮詢委員會票決(必要時可採通訊投票方式)
備註
- 所務會議: 於單數月第二周周一開會。
- 諮詢委員會: 視案件需要不定期召開。
- 投票為無記名;有表決權者須有2/3以上出席,達1/2同意始算通過。
- 會議中須迴避人員不計入投票人數。
送院審查
依院方特聘案所需文件造冊發文送院辦理 (不論送件時間,院方僅於每年6月審理一次全院特聘案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