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依公文程序辦理簽核【簽文範例】,如需申請經費,請參酌經費標準說明,公文程序完成後,請至本所訪問學人申請系統填寫【電子表單】,以利安排空間與登錄資料至所網頁。
經費標準
- 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、專家及學者來臺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 【標準表出處來源】
- 機票款報支艙等標準,請依【中央研究院延聘顧問、客座專家及學者作業要點】標準辦理。
- 國外邀請之博士後研究人員、博/碩士生來院短期訪問,生活費及機票款依【國科會標準補助】。
※生活費及機票款皆使用當年度業務費「助理薪資」額度,請留意經費狀況。
※支領演講費當日不得另外支領生活費。- 【中央研究院演講費支付標準表】(每場以2小時計)
- 一般演講:一般人士 2,000 - 4,000 元;院士或國際知名人士 4,000 - 6,000 元
- 具有學術榮譽或特殊性質之演講:6,000 - 20,000 元。
例如本院院士會議、為已故院長舉行之紀念學術演講或各研究所(處)、中心規劃之系列專題講座案等。
每個研究所(處)、中心每年以 1 個系列講座支用為原則,超過者請報院核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