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組織編制
- 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「研究人員新聘、續聘、升等及特聘審議作業要點」
- 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「研究技術人員所內審議執行細則」
- 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「研究副技師權利與義務原則」
- 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「所長遴選委員會研究人員代表推選辦法」
- 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「退休研究人員禮遇辦法」
二、 考核獎懲
- 業務費分配參考前幾年學術研究評核結果(102年4月8日午餐會所長報告)
- 前三年內獲得1次優等額外增加10%, 2次優等增加20%, 3次優等增加30%
- 前2年連續評核第2級減少10%;連續4年第2級減少20%;連續5年減少30%;連續6年減少40%;連續7年減少50%。並將考量是否努力研究等其他因素,做最後定奪。
- 研究人員在所內各類學術行政之配合度,於申請出國補助、邀請訪問學人補助、學術研究評核時都將列入考慮。必要時,安排與所長面談後核定。(102年3月11日所務會議所長報告)
- 行政支援增加所長保留款經費額度
- Coordinator可額外申請20萬所長保留款 (102年3月11日所務會議所長報告)
- 副所長可額外申請40萬所長保留款(102年3月11日所務會議所長報告)
- TIGP coordinator可額外申請40萬所長保留款(102年4月8日午餐會所長報告)
- JISE Managing Editor 可額外申請20萬所長保留款(所長、副所長週例會決議)
- 資訊室主任可額外申請20萬所長保留款(所長、副所長週例會決議)
- 所內合作計畫,每年10月評核,如未達到預期中之成效即終止計畫,隔年不再核予經費。(102年4月8日午餐會所長報告)
- 博士後研究人員出國發表論文獎勵辦法
三、 薪級待遇
自報到起三年內助理、博士後每年參加卓越演講需達2/3場次,若遇有外籍助理,外籍助理需參加達2/3之「英文場次」卓越演講。若未能達到上述要求,下一年度考績需為乙等(維持原薪資)。(111年11月14日第6次所務會議副所長報告及112年2月2日學術系列規劃委員會決議)
四、 經費分配
- 每位研究人員之資訊設備費(購買個人電腦或筆電)每4年10萬元額度,由資訊室處理,依照時間排程紀錄。(所長、副所長例會決議, 102年3月11日所務會議高副所長報告)
- 旅運費部份:不得預支下年度經費,不補助博士後研究。(103年12月8日所務會議所長報告)
- 當年度分配之經費使用不完請直接通知副所長,轉回所裡。非因合作計畫(科技部、院內)不得轉給其他PI。會計必須接獲副所長批准之e-mail,始可進行轉帳作業。(105年9月12日所務會議劉副所長報告)
五、 邀請訪問
- 本所「延聘顧問、客座專家及學者」申請案處理辦法如下:
- 審查方式:由本所研究人員提出送人事及所務規劃委員會,採逐案審理。
- 各案核定金額:由所長裁示。
- 預算來源:由申請之研究人員全額支付所需費用。(112年7月10日第4次所務會議通過)
- 邀請訪問之經費:所方不再補助短期訪問之經費,鼓勵長期延聘。(103年12月8日所務會議所長報告)
- 招待訪客用餐報支所內經費原則:單一訪客至多2次(含演講)。(105年11月14日所務會議副所長報告)
- 招待外賓用餐,每位PI每年所上補助上限為1萬元。 (106年3月13日所務會議副所長報告)
六、 學術研討會
- 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「出席國際會議申請補助辦法」
- 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「協辦研討會及補助經費作業要點」
- 助理請公假出國研究、訪問,訪問期間超過一個月並由個人經費支付日支費超過一個月,申請案須送學術發展委員會審核。(102年9月9日所務會議所長報告)
七、 人才培訓
- 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暑期實習生進用計畫要點
- 學位學程除了教育部核定員額之外,其他增收名額每位所內每月補助$8000, 以2年為最長期限,其他由PI個人業務費支付。(102年3月11日所務會議所長報告)
八、 其他
- 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採購作業注意事項
- 地下停車場申請辦法
- 實驗室以門禁卡替代鑰匙,不支薪人員必須填寫人事基本資料(姓名、聯絡電話),PI於網路上同意,人事登記時間(期間),每年年底清點。外借空間也要留基本資料,每年年底清查。(所長、副所長週例會決議)
- 其他單位索取使用資訊室研發之系統,一律不給source code, 系統統一由資訊室管理。(所長、副所長週例會決議)
- 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「獲獎訊息公告原則」
九、 舊有規定查詢(108年7月以前)